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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古代女人为主人(44)


为什幺?我自己也想不清楚。不过,我用行动再一次证明了自己几千年来一直信奉的观点:感情用事比任何杀人的刀子都快。
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后,我乖乖地剃了头发,留起了辫子。尽管是异族统治,但科举制度还是存在的,我照样可以参加科举考试,去混个一官半职。我的生活和我在明朝时并没有多大的区别。所以,我就更加为自己的冲动后悔了。
到了民国的时候,做官就不容易了。不是需要关系,就是需要钱。而我除了做官也就只能写写画画,倒腾古玩。于是,我在北京开了一家古玩字画店,做起了我一千多年前就做过的买卖。
传说有一种奇怪的虫子叫青蚨,不论离自己的幼虫多远,母青蚨都能找得到。于是,做生意的人就把母青蚨的血和幼虫的血分别涂在铜钱上,然后再轮流使用,这样花出去的钱就总能飞回来。我从来没有见过这种虫子,但据说沈万三用过,从前瑞蚨祥的几任老板也用过。我们都曾阔绰过,不过后来也都破产了。 nwxs9.cc
虽然我没有青蚨,但总有些东西会在我的生命中重复出现。也许这只是一种巧合,但因为我活得太久,以至于很多巧合都成了必然。
我的古玩店在同一天收到了两件要卖到国外的古玩:一件是我三千年前铸的青铜器,另一件则是我在敦煌督造的壁画。我觉得自己应该把这两件宝贝留下来,一方面是觉得这些东西和自己有缘,另一方面我觉得中国的宝贝还是留在中国比较好。但是我没有足够的钱,经过不是非常艰难的考虑,我留下了那口鼎,放弃了壁画,毕竟那口鼎要便宜得多。
日军侵华的时候,我仓皇从北平出逃。为了换盘缠,我把其我的古董都当掉了,唯独留下了这口鼎。我一路背着那口鼎从北京逃到上海,从上海逃到南京,从南京逃到武汉,又从武汉逃到重庆。在重庆时遭遇空袭,那口鼎最终还是损坏了。
我很沮丧。难道就没有一样东西可以像我那样,一直存在下去吗?也许可以陪伴我的只有这从不停歇的时间而已。我似乎昨天还在为日本人空袭重庆发愁,而今天中国就已经唱起了《春天的故事》,来到了80年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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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很多中国人来说,这是一个纯真开始消失的年代,一个快得让人搞不懂的年代(我却认为,这只是人们的错觉而已。每个时代都是龌龊的,纯真只存在于人们已经模糊的童年记忆里)。人们记住了崔健,记住了北岛,也同样记住了邓丽君,记住了刘德华。大批的人开始向深圳和海南岛拥去,同样也有人选择了敦煌和拉萨。
在北京一个典型的初秋下午,我遇见了年轻的诗人。诗人很瘦,很黑,戴着厚厚的眼镜,身上穿着白色的的确良衬衫,通过衬衫可以隐约看见里面还穿了件贴身的白色棉汗衫。在西装式样的大裤衩下面是干瘦的毛茸茸的小腿,脚上穿的是一双完全破烂的胶底球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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