刚买电脑那几年,给小丽留言是我每天必备的工作。我对她寒暄,跟她嬉笑,时不时凶她一凶,很少眼泪鼻涕的求她回来。
小丽现在,孩子应该都很大了吧。或许会像小丽一样,有雪白的皮肤黑亮的头发,健硕又温柔。我要是抱他,他应该也会用好听的普通话问,“叔叔,你是谁呀?”
可能小丽也胖了,至少不会太走样。每天在她身上践踏的汉子,应该是皮肤黑溜溜的农村人吧?听说有点关系,难不成会是小县城里肥头大耳的小公务员?只见他在小丽身上动不
几下,就交了枪,气喘吁吁的红了脸,像我第一次见小丽时一样——而小丽也温柔安慰他,两人说着说着,便笑了。
时间过去了那幺久,我根本都不会哭了。“像个男人一点!”小丽的话时常在心底响起,在我每一个撑不下去的瞬间。
小丽走的那天我也没哭,像终年笼罩在这个城市上空的薄雾,揪心不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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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候车室,小丽买了本杂志,准备路上看。我坐在她旁边,看守着她的大包小包。
小丽异常的冷淡,看得出来装的也很勉强。
她随手翻书看扉页,忽然对我说,
“小祥你看,这首歌我会唱诶!我唱给你听好不?”
我看,是杂志的最后一页,印着通俗歌曲和简谱,歌名叫《风筝》,歌手是孙燕姿。
在人声鼎沸的火车站里,小丽在我耳边轻声浅唱,一如她每日在我枕边轻轻的喘息。
仿佛世间只剩下我们二人,音符错落有致的跳跃着,句句伤神。
我只盼时间过的再慢点,若洪荒仍有主管,请将我们永远抛弃。
我送她上车,安顿好,怕过路车走的急,便下去在月台看她。
隔着模糊的车窗,小丽的脸就此在记忆里道别,从此再无音讯。
半夜还是去陪了小张,虽被她责怪,但看得出她蛮开心。
天快光时,我们坐不同的车分头回家。几个小时后,在乱哄哄的喝彩中,我被司仪鼓励向小张表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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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张的婚纱是影楼租来的,在镁光灯下有些黯淡。她依旧挂着不冷不热的笑容,宛如这个社会精心培育的淑女一般,亭亭玉立的站在我的面前。
在我遇到小丽之前,小张这样子的女生,一定是我心目中的完美女神,当时若知此日,定死而无憾矣。
可小丽偏偏非要给我打上一枚烙印,像军荼利养的孔雀王,让我懵懂之年遇到极限的经历,让我而后的日子都成了废墟。
塞翁失马,安知非福?
若我可以一直普普通通的活过来,那幺今天,我一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——忽然间好像明白了小张那不屑的笑,她似乎在说,“你这样的男人,能娶到我,不是天大的幸运吗?
”
是的,是的,以前来说的话,是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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